培养目标
培养德、智、体等方面全面发展,具有本专业的职业精神和职业能力,适应现代幼教发展需要,本专业培养具备幼儿教育专业知识,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工作的教师、幼儿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、管理实用性技能人才。
培养规格
1.职业素养
(1)了解幼教工作人员的职责,具有良好的专业态度与敬业精神;
(2)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较高的职业素养;
(3)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学前教育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了解本专业各学科的发展趋势,了解学前教育理论的发展动态;
(4)了解各种关于幼儿学习与发展的理论,以及影响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因素,形成正确的儿童观与教育观;
(5)了解幼儿生理、心理发展特点及规律,掌握开展幼儿保育和教育活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,并初步了解幼儿教育研究的一般知识;
(6)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修养、审美素质;